合肥錫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環保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
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2年6月1日,合肥錫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可降解環保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與會代表查看了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并根據合肥錫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環保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階段性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合肥錫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環保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玉屏路255號,在自有生產廠房綜合樓3F、5F、6F進行生產,為新建項目。本項目主要從事環保降解包裝袋、擠塑件產品的生產,目前實際可年產75t環保降解包裝袋、400t擠塑件產品。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合肥錫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委托安徽中執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可降解環保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1年7月5日經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環建審【2021】11060號)。開工時間為2021年8月,建成時間為2022年4月。
(三)投資情況
本次階段性驗收實際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1萬元,占總投資額的4.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針對合肥錫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環保塑料包裝袋生產項目進行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及批復對比,發生如下變動:
環評中在印刷設備上方安裝集氣罩,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匯同吹膜廢氣一起采用兩級活性炭進行吸附處理,尾氣由一根2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擠塑廢氣收集后的有機廢氣經管道收集至一套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實際印刷工序暫未建設,吹膜廢氣、擠塑廢氣分別經集氣罩收集后,匯入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25m高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
環評中危廢庫位于綜合樓5F西南角,實際在廠區西南側建設了1間危廢庫。建筑面積為30m2,增加了10m2。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合肥經開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派河。
(二)廢氣
本次階段性驗收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吹膜、擠塑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破碎工序產生的破碎粉塵。
(1)吹膜、擠塑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苯乙烯
本次階段性驗收共有環保降解包裝袋生產線1條,位于綜合樓3F,擠塑件產品線12條,位于綜合樓6F。吹膜機、共擠機上方均設置集氣罩收集廢氣,廢氣經收集后,匯集一起,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
(2)破碎粉塵
本項目設置1臺破碎機,破碎機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廢氣,破碎粉塵經收集后,通過1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是吹膜機、共擠機、破碎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聲級值為75~90dB(A)。通過優先選用低噪設備、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降噪。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職工辦公生活垃圾、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
本項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廢包裝材料外售至物資回收公司,不合格品及塑料邊角料經收集破碎處理后作為原料回用于生產;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油桶等收集后暫存于危廢庫,委托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本項目危廢庫位于廠區西南側,建筑面積約為30m2。
(五)根據本項目環評報告及批文要求,本項目無需設置環境防護距離。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污水總排口處廢水pH值范圍為7.1~7.4無量綱,COD日均濃度分別為89.25mg/L、88.5mg/L,BOD5日均濃度分別為33.15mg/L、36.35mg/L,SS日均濃度分別為44mg/L、45.5mg/L,氨氮日均濃度分別為17.13mg/L、17.03mg/L,動植物油類日均濃度分別為0.87mg/L、0.89mg/L,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以及合肥經開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二級活性炭出口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別為2.55mg/m3、0.019kg/h,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55.87%~65.89%;苯乙烯未檢出。布袋除塵器出口顆粒物濃度<20mg/m3,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廠界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1.28mg/m3,顆粒物最大濃度為0.237mg/m3,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生產綜合樓下風向門口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1.30mg/m3,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未檢出,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44-93)表1二級標準中“新改擴建”標準限值要求(≤5mg/m3)。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區東、南、西、北側廠界噪聲晝間最大值為56dB(A),夜間最大值為48dB(A),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要求(晝間65dB(A)、夜間55dB(A))。
五、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總體符合階段性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通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階段性竣工驗收。
六、后續要求
企業應加強對各項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保障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開展持續的環境監測工作。
七、驗收人員信息
合肥錫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